六、介入过程(节选)
个案访谈记录表(第二次)
案主姓名
吴大哥
社工姓名
余璐
日期
服务方式
内容
2014年12月8日9:00-10:20
面访,情绪疏导
服务对象与律师预约地点为法治XX律师事务所林律师办公室,预约时间为9点,林律师迟到半小时,在这半小时的时间,社工通过与服务对象的交谈,了解了本次欠款的来龙去脉。在服务对象与律师的交谈中,社工扮演支持者的角色,服务对象敦厚老实,在面对律师稍显紧张,社工鼓励服务对象放松心情,对不能表述完整的欠款经过,社工在征得服务对象同意后,向律师表述。最后,律师与服务对象签署服务委托书,律师承诺为案主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并会帮助服务对象依法基本调取欠款人严XX的居住证信息。
介入重点
陪同服务对象寻求律师的帮助,监督服务对象与律师签订相关的服务协议
个案访谈记录(第三次)
案主姓名
吴大哥
社工姓名
余璐
日期
服务方式
内容
2014年12月11日9:00-10:00
面访,情绪疏导
律师于4天后调取到欠款人严XX的居住证信息为深圳市梅林街道安平阁401,但是案主上网查询并无此居住地址,服务对象前来求助于社工。服务对象比较焦急,社工及时安抚服务对象情绪,并致电梅林街道办事处和梅林派出所,经告知,他们并没有听说有此地址。社工只好致电林律师,经林律师告知,公安局调取的严XX居住证信息上就是这样写的,并告诉社工,服务对象可以明天去律师事务所拿调取原样。社工与服务对象一同商定于12月12日9:00前往律师事务所去拿调取原样,并向律师咨询接下来的法律程序。同时社工建议服务对象应把追款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自己的工友,以缓和工友的焦急情绪。
介入重点
服务对象在拿取到严XX居住证信息后,对律师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质疑,担心律师只是应付自己而已,社工协调多方资源,稳定服务对象的情绪
个案访谈记录(第六次)
案主姓名
吴大哥
社工姓名
余璐
日期
服务方式
内容
2014年12月19日
10:00-11:00
面访,情绪疏导
服务对象和他一位老乡(也是十几位农民工中的一位)前往服务中心来寻求帮助,服务对象老乡并未参与本次的面谈,来了不久,就自行离开。服务对象告诉社工,他和他的工友已通过梅林街道办找到了律师提供的严XX的地址,但是安平阁401已换了租户。服务对象告诉社工,他找的很疲惫,希望社工能给予帮助。社工告诉服务对象,会尽自己的努力帮助他,希望他不要灰心。随后,社工跟服务对象讨论接下来的办法,社工向服务对象建议能否报案,服务对象同意。然后社工向林律师咨询,林律师告诉社工此时最好的办法,只好打官司,拿判决书,但是找不到严XX,判决书也生效不了,社工询问此种情况能否报案,律师告知社工,那要看当地派出所受理不受理。随后社工向景田派出所致电,询问此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否立案,民警告诉社工,此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归劳动局管。社工随后致电福田区劳动局,但一直未接通。社工只好与案主约定下次一同前往福田区劳动局。
介入重点
在寻找严XX无果后,社工与服务对象讨论接下来的追款途径
个案访谈记录(第八次)
案主姓名
吴大哥
社工姓名
余璐
日期
服务方式
内容
2015年1月26日10:00-11:00
面访,情绪疏导
在寻求严XX长期未果后,社工建议服务对象将起诉对象转为承包商, 即广东XX建筑公司,服务对象也同意了社工的建议。但是服务对象不愿意去劳动局,而是和自己的工友去了福田区莲花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又将服务对象转介至社区法律调解员,法律调解员又向服务对象介绍了与林律师同一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并告知服务对象董律师是专门负责劳务纠纷的律师。服务对象在与社区调解员约谈后,与社工进行了面谈,服务对象称自己已与董律师联系,说明了自己的基本情况,但是要律师费5000元,服务对象询问社工的意见。社工建议服务对象与自己的工友
好好商量一下,毕竟这30000多元钱不是他一个人的,但随后服务对象告知社工30000多元工钱,他已先行垫付,自己也愿意出这5000元钱,因此追款方已从严XX转为了广东XX建筑公司,社工与服务对象约定第二天一同前往律师事务所
介入重点
与服务对象讨论与董律师签署协议时的注意事项及可行性
个案访谈记录(第九次)
案主姓名
吴大哥
社工姓名
余璐
日期
服务方式
内容
2015年1月27日15:00-18:00
面访,情绪疏导
社工同服务对象一起前往律师事务所,社工在路上与服务对象商讨与董律师签订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社工询问服务对象对董律师在执行案件时会产生的疑问,并建议服务对象在与律师交谈时讲出自己的疑虑。之后,社工同服务对象一起到达律师事务所,在同董律师的交谈中,董律师讲解了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因服务对象纠纷发生地不在深圳,所以无法享受深圳政府给予农民工劳务纠纷的5000元补贴,因此先行收取服务对象5000元钱,并开发票,如果案件失败,即30000多元钱未追回,将退回3000元钱,如果案件成功,将不退,服务对象同意。在签合同时,社工劝导服务对象要仔细阅读,在发现合同中并未写明退款说明时,社工示意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又向律师提出疑问,随后董律师在合同背面签署了退款说明。
至此,本次个案辅导结束,在此之间,社工尽职尽责,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