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规范学校科学研究,保障人类受试者和动物被试安全,落实我校《关于涉及人体、动物实验的课题立项伦理审查和研究生论文中增加伦理审查说明的通知》(华师学科〔2015〕1号文)中的规定,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指南及伦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凡涉及动物实验和人类受试者的相关研究,均需提前向我校人类受试者保护委员会、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递交伦理审查申请。
人类受试者保护委员会、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受理申请均截止至2024年2月23日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以提交至委员会邮箱时间为准)。
【人类受试者保护委员会】
1.需审查的范围:
主要审查各类涉及普通人类受试者(即不涉及医学干预)的研究活动。任何从人类受试者获取和记录相关信息的活动都被视为涉及人类受试者的研究,包括问卷、当面或电话调查、对公众或个体行为和心理的观察和记录,包括发生在教室内的行为观察、访谈或小组讨论、对已有数据的研究(如病例、学校记录等)以及采用物理学、心理学、流行病学和社会学等方法对人的心理和社会行为机制的研究活动。
2.伦理申请提交及审查说明:
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类受试者研究伦理审查申请,项目负责人仅需提交《人类受试者研究伦理审查申请表2023》(附件1),无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所有申请均通过邮件提交(即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的老师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也仅通过邮箱提交,请项目负责人用ecnu后缀的学校邮箱,将申请表发送至apply.irb@admin.ec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自科项目立项前伦理审查申请”),委员会审核后,发放仅用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伦理批准函,此批准函仅用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若计划将开展相关人类受试者研究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导师按伦理申请及审查指南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的老师请通过伦理审查系统在线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获得正式批准和批准材料后,方可开展。
3.申请提交截止日期及提交邮箱
伦理审查申请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2月23日17:00
伦理审查申请提交邮箱:apply.irb@admi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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