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实施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重大项目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7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化重大项目“五年储备、三年滚动、年度实施”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发挥重大项目对“十四五”规划落地的支撑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实施《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项目(以下简称《纲要》重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规划任务落地,做实五年项目储备
(一)制定《纲要》重大项目清单和工作计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纲要》重大项目清单,进一步深化项目内容,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逐一制定《纲要》重大项目的五年工作计划,细化开工、征地拆迁、竣工等关键节点的工作安排,打表推进。
(二)做好与市级专项规划衔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纲要》重大项目纳入对应的专项规划。《纲要》重大项目中体现为“项目包”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规划中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
(三)争取国家相关规划支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将《纲要》重大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国家专项规划中体现为“项目包”的重大项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争取